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;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1个,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ml。 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。 超出以上规定数量或容量,但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予以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,全额征税。
香港机场可以带电子烟吗?
可随身携带的受管制物品设备内设有将液体汽化的加热零件(即个人雾化器或电子尼古丁供应系统(ENDS))。 旅客只可以随身携带电子香烟或将之放置于手提行李内登机。 旅客不得在航班内使用,也不得将之存放在托运行李内。 机上不可以为电子香烟或其电池充电。
